探春的个性 红楼春趣探春人物性格几字概括
- 2023-05-01 17:45:51
今天给各位分享探春的个性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红楼春趣探春人物性格几字概括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红楼春趣的人物特征结合课文
1、《红楼春趣》中文章主要人物有宝玉,紫鹃,探春,宝钗,李纨。
2、宝玉:重情不重礼,结交了秦钟、柳湘莲、北静王等有情男子。
3、紫鹃:忠心对主是紫鹃和的一个性格特征,但忠可以说是不带有一丝一毫的奴才性,她不会去媚上...
4、探春:精明能干、个性刚烈、有“玫瑰花”之诨名。
红楼春趣探春人物性格几字概括
《红楼春趣》人物特点
宝玉:重情不重礼,结交了秦钟、柳湘莲、北静王等有情男子。
紫鹃:忠心对主是紫鹃和的一个性格特征,但忠可以说是不带有一丝一毫的奴才性。
探春:精明能干、个性刚烈、有“玫瑰花”之诨名。
宝钗:大方典雅、举止雍容、处事十分圆润。
李纨:恪守封建礼法的贤女节妇
红楼春趣里的人物特点批注
《红楼春趣》人物特点
宝玉:重情不重礼,结交了秦钟、柳湘莲、北静王等有情男子。
紫鹃:忠心对主是紫鹃和的一个性格特征,但忠可以说是不带有一丝一毫的奴才性。
探春:精明能干、个性刚烈、有“玫瑰花”之诨名。
宝钗:大方典雅、举止雍容、处事十分圆润。
李纨:恪守封建礼法的贤女节妇
红楼梦之十二金钗的性格特点
红楼梦之十二金钗及其性格特点:
林黛玉——金陵十二钗之冠(与宝钗并列)。林如海与贾敏之女,宝玉的姑表妹,寄居荣国府。她生性孤傲,多愁善感,才思敏捷。她与宝玉真心相爱,是宝玉反抗封建礼教的同盟,是自由恋爱的坚定追求者。
薛宝钗——金陵十二钗之冠(与黛玉并列),来自四大家族之薛家,薛姨妈之女。她大方典雅,举止雍容。她对官场黑暗深恶痛绝,但仍规谏宝玉读书做官。有一个金锁,与贾宝玉的通灵宝玉被外人称为金玉良缘。
贾元春——金陵十二钗之三,贾政与王夫人之长女,贾府大小姐。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史。秦可卿出殡不久,元春晋封贵妃。贾府为了迎接她省亲,建造了大观园。她给家族带来了“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但自己幽闭深宫,不能尽天伦之乐。
贾探春——金陵十二钗之四,贾政与赵姨娘所生,贾府三小姐。她精明能干,个性刚烈,有“玫瑰花”之诨名。抄检大观园时,她当众扇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她对贾府的危局颇有感触,用兴利除弊的改革来挽救。改革虽成功,但无济大事。
史湘云——金陵十二钗之五,来自四大家族之史家,是贾母的侄孙女。自幼父母双亡,在家一点儿也作不得主,不时还要三更半夜做针线活儿。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心怀坦荡,从未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
妙玉——金陵十二钗之六,苏州人氏。祖上是读书仕宦人家,因自幼多病,买了许多替身皆不中用,只得入了空门,带发修行。父母亡故后,她随师父进京。师父圆寂后,王夫人赏识她的佛学修为,请她入住大观园栊翠庵,原著前80回未交代结局。
贾迎春——金陵十二钗之七,是贾赦与妾所生,贾府二小姐。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原著前80回未交代结局。
贾惜春——金陵十二钗之八,宁国府贾珍的妹妹,贾府四小姐,爱好绘画。因父亲贾敬一味好道炼丹,母亲又早逝,她一直在荣国府贾母身边长大。由于没有父母疼爱,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抄检大观园时,她狠心撵走丫环入画。四大家族的没落,三个姐姐的结局,使她产生了弃世的念头,看破红尘出家为尼。
王熙凤——金陵十二钗之九,来自四大家族之王家,王夫人的内侄女,贾琏之妻。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成为荣国府的管家奶奶,她为人处事圆滑周到,图财害命的事也干过不少,在前80回里她支持宝黛爱情。
贾巧姐——金陵十二钗之十,贾琏与王熙凤的女儿。因生在七月初七,刘姥姥给她取名为“巧姐”。在贾府败落后,王仁和贾环要把她卖与藩王作使女。在紧急关头,幸亏刘姥姥相救,把她带去乡下。
李纨——金陵十二钗之十一,贾珠遗孀,生子贾兰。李纨虽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不闻不问,只知道抚养亲子,闲时陪侍小姑等女红、诵读而已。她是个恪守封建礼法的节妇的典型。
秦可卿——金陵十二钗之十二,宁国府贾蓉之妻。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儿,小名可儿,大名兼美。她长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
贾宝玉林黛玉探春的性格特点
贾宝玉性格主要特点是“偏僻而乖张”。他鄙视功名利禄,尊重个性,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
林黛玉的性格主要是敏感多疑,冷傲孤僻。她在对待感情上往往表现地过分自卑,既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别人。
探春的性格特点是精明能干,颇有一番男子气概。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声明:本文内容及图片来源于读者投稿,本网站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583666585@qq.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