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青岛人才公寓申请条件2023

  • 2023-11-06 12:41:28

关于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小编就来为您分享关于青岛人才公寓申请条件2023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青岛人才公寓申请条件2023

青岛市申请低保户的标准和要求是

持有本市非农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生活*(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与农业*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7)与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2023青岛城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一)市区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家庭成员*具有青岛市常住*,且其中至少—人具有市区常住*5年以上;

3、(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的4倍。

5、(二)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6、(1)在*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7、(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3)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8、(4)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青岛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9、(5)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房交易记录)。

10、在市区范围内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青岛人才公寓申请条件2023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技术资格、*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青岛市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

2、已在青落户并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一)在青岛市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青岛市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租赁型人才住房可放宽至在青岛市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的人才;

(二)*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

(三)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条件★

(一)属于*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三)已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一)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人才规定,并持有《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山东惠才卡》;

(二)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协议,每年实际给付人才计缴所得税不低于4万元。

注意: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非本市户籍申请人提供在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提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居留证》。

在青岛市外结婚登记的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件;有离异经历的申请人还需补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等;单身申请人提供单身或未婚声明。

(1)以学历类人才申报的*内地居民需先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信息采集平台对学籍学历进行确认;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还需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地区取得学历的还需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2)以专技类人才申报的,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考评材料;在青岛市外取得职称后调入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省驻青单位除外)工作的,需经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确认;取得《青岛市关于明确部分*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规定的与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应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以前取得的需同时提供《*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以技能人才申报的,提供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验证的*工(三级)及以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以*管理人才申报的,提供近三年(分配公告发布前36个月)个税缴纳记录(申报项目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如在青工作不满三年,应补充提供原工作地近三年个税缴纳记录;

(5)投资创业人才提供本人作为*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近一年发生变更的除外)所创办企业的股东出资证明,以及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企业纳税完税凭证或本市户籍员工花名册。

(1)在青全职工作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工作关系证明,其中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人员需同时提供与人力资源机构签定的劳动合同以及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需提供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其中与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补充提供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合作协议和个税缴纳记录等证明。

配偶工作在青岛且符合人才类别要求的,还需提供其人才类别相关证明材料(同第三项内容)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1)《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人才如未办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可提供《山东惠才卡》;

(2)青岛市名师名校长、青岛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青岛市文化领军人才、青岛市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共事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青岛市*技师”称号获得者需提供青岛市*或相应市级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或证书。

7、《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

相关信息填报完成,系统自动生成《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签字盖章后上传。

青岛市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或者在*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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