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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广东和福建成立的经济特区是?

  • 2023-05-15 17:32:11
1980年广东和福建成立的经济特区是?

1980年广东和福建成立的经济特区是?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1980年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规定:特区鼓励客商及其公司投资设厂或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工业,并在税收、金融、土地和劳动工资等方面予以适当的优惠条件。这4个特区的总面积为526.26平方公里,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管理体制和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为主,多种经济并存的综合企业、综合体制。

1980年广东省成立的经济特区是深圳经济特区,汕头经济特区,珠海经济特区。而福建省成立的经济特区是厦门市经济特区,就只有一个。到了今天已经过去了41年,广东省经济特区发展比较好的只有深圳和珠海经济特区,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比较差。福建省的厦门市经济特区发展也还不错。

1980年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决定在东南沿海省份福建和南方沿海大省广东划出一片区域成立经济特区,福建的厦门经济特区,广东这边的深圳特区,珠海特区,汕头特区,经济特区实行的先行先试,特事特办,中央经济方面倾斜,经济特区辐射周边的城市,促进带动其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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