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灭门案(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

  • 2023-05-01 20:00:40

广西灭门案(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广西灭门案,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有哪些女性受害的案件
  2. 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
  3. 江西杀3人命案嫌犯为何不当场击毙

有哪些女性受害的案件

有哪些女性受害的案件?我是陌上花开,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31岁的王某欣是一个教师,她年轻漂亮,为保持好身材,她同时也是一个夜跑爱好者。

2017年12月14日傍晚,王某欣去乐山绿心公园夜跑锻炼,半路上遇见了退伍军人李建。这个李建就要结婚了,但让他头疼的是,他没钱结婚。

本来,作为退伍军人,有关方面,发给了他15万安家费。但李建嗜赌成性,几天就把15万的安家费输的干干净净。为此,女朋友也开始和他闹别扭。

那晚,李建因为心里郁闷,也来绿心公园散心。这样遇见了漂亮的王某欣,李健主动搭讪王某欣,但王某欣没理他。李健看见了王某欣胳膊上戴的金手镯,见财起意,产生了罪恶的念头。

李健用随身携带的手机,连续击打王某欣头部,直至王某欣昏迷。李健把王某欣拖进灌木丛,想把王某欣就地掩埋。但在掩埋过程中,王某欣又苏醒过来,恶魔附体的李健又用石头凶狠的击打王某欣头部,导致王某欣死亡。

王某欣是家里的独生女,夜跑失踪后,家里人肯定要报警寻找。7天后,王某欣的尸体被发现,李健也被警方抓获!

2020年9月25日,李健被乐山中级人民法院重新被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女性被害案给我们的教训有三个。

第一:喜欢夜跑的女人,千万不要一个人去夜跑,这样很不安全,很容易被劫财劫色的坏人盯上。

第二:夜跑时,顶多带一个手机,千万不要身带各种金首饰。让坏人临时见财起意,图财害命。

第三:万一遇见坏人,如果不是对方的对手,千万不要刺激坏人,在保全生命的情况下,可以答应坏人的任何要求。

人只有活着,才对的起父母的养育之恩!

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

1996年1月18日,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一农场建筑公司家属院内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凶杀案。被害人任某春,被人杀害在家里。任某春脖子被砍断,双手被砍的就快掉下来了。全身上下有二十多处刀伤。

警方经过现场勘察。发现任某春家里没有丢失任何财物,钱包完好无损得放在床头。任某春被砍的血肉模糊,凶手的目的就是至被害人于死地。民警发现任某春家里的土墙有虚土掉下来。从这点可以判断应该是陌生人作案。

经过大量走访和调查,民警先后锁定了多条线索,一一进行排查。

线索一,任某春爱打麻将,曾经在麻将桌上与人发生口交。经过警方调查这条线索被排除。

线索二,一年前丈夫老丁的工友向他们家借钱,老丁借给了对方。后来老丁多次向工友催促还钱。工友还是没有还。老丁气不过,就找对方去理论。结果和工友发生口角,被工友打伤,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工友因此也被判了一个死缓。任某春对判决一直不服气,多次表示要上诉。会不会因为此事遭到报复呢?经过警方调查,这种可能性也被排除了。

线索三,经过法医尸检,任某春生前遭到过性侵。会不会是情杀呢?警方通过走访,了解到任某春在丈夫死后和张姓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张某在格尔木做生意,和自己的妻子是包办婚姻,两个人感情一直不是很好。

通过走访张某的妻子,张某的妻子否认他们感情不好。这让民警非常不解,张某的妻子为什么要撒谎呢?民警对张某妻子的日常生活做了进一步调查。发现她是一个很单纯的人,平时就是买菜做饭和外人接触很少。张某和妻子都没有作案时间。

案件到此陷入了僵局,所有的线索都断了。然而这一等就是22年。这22年来,负责这起案件的格尔木民警换了好几波。但是每个民警都没有放弃这起案件,不给死者一个说法,他们心里实在难安。

2018年案件终于有了重大突破。在一起酒驾事件处理中。驾驶人于某采集的DNA和当年案发现场的生物检材高度吻合。确认这一信息后,格尔木警方非常兴奋。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成功的将其抓获。

于某被抓后,让民警非常吃惊。因为嫌疑人之前他们曾经调查过,但当时嫌疑人有人证,被排除了作案时间。

面对证据于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时单位见任某春死了丈夫,单位决定给任某春发放一些救济款。当天于某和几个领导在外面吃了饭喝了酒。晚上他们到任某春家送救济报告,在家里打了一会麻将。后来他们都离开了,各自回到了家。回到家后,于某想起任某春漂亮的脸蛋,丰满的身材,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欲望。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来到了任某春家,发现钥匙在房门上插着,就打开房门进去了。任某春看到他来了,也没有起疑心,他慌称忘了东西,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威胁任某春脱掉衣服,任某春是一个烈性女子,就是坚持不脱。情急之下于某向任某春胳膊砍了两下。任某春被于某的举动吓坏了,立马脱掉了自己的衣服,发生了关系。完事后于某害怕任某春报案,残忍的杀害了她。于某足足砍了任某春两分钟,任某春被砍的全身是伤,面目全非。

事后于某清理了自己留下的指纹,锁了门,翻墙逃跑。回到家后,躺在外屋睡了。父母睡在里屋,并没有发现他出去。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江西杀3人命案嫌犯为何不当场击毙

嫌疑人没有反抗,没有拒捕的情况下,警方没有权利当场击毙嫌疑人。

曾春亮虽然是凶残的杀人犯,但枪毙曾春亮不是警察的职权范围。整个抓捕过程中,警方尚未具备有当场击毙曾春亮的条件与借口。

任何时候,警方的目的都是捉拿嫌疑人归案而非击毙嫌疑人。

警察具备当场击毙嫌疑人的基本条件是,嫌疑人在抓捕过程中危害到其他人或执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或嫌疑人正在危害他人的生命与财产时刻。

宪法有规定,除了人民法庭,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终止他人生命。除非其行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例如正当防卫,警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碰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的规律的特殊情况下。

8月16下午4时,曾春亮在警方的要求下,接受警察抓捕,所以,警察不能当场击毙曾春亮。

曾春亮曾两次服刑,而服刑人员除了劳动改造,还要不断地学习法律,这个是强制性的。每一个犯人都要学。不光学,日常改造中还要考核犯人的学法收获程度。有点类似学生上课。

曾春亮非常清楚拒捕的后果。所以,他配合警方的最后一套抓捕程序,束手就擒。

关于广西灭门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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