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新规来了?9月21号货运新规?
- 2023-05-02 11:23:32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9月新规来了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9月新规来了以及9月21号货运新规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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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成都2020年9月14日出台的房产新政15条
里面第六条比较吸引我: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我的理解就是要加大宣传,让大家意识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压制那些成天想着炒房致富的,但这有个问题,现在大多人都是通过炒房致富了,这股火如何压得下去?所以,这点比较突出一点,看似没用,其实效应很大,就看你怎么用。
有是条最显眼的就是将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至5年。不足5年按5%收增值税;5年以上的免增值税。不过这个只是微调,对市场来说反响将不会太大,毕竟中介的费用都比这个高,相对于房产的升值幅度来讲显得不重要。而且,炒房保留五年以上的有很多人,因为放五年后升值的空间更大。
里面提到增加保障性住房和住宅用地供应,这个在全国范围的经验都有,各地都有推广,但效应不明显。
仔看完了里面十五条的内容,都是些不痛不庠的条款,不像深圳东莞这些地方使用了社保,限购等更加严格的手段来控制。
2013年9月的车新规检验几次
新上牌的小型私家客车六年内免上线,但仍需按时(六年内两年一次)申领年检及环保标志。
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新规:
若你的车是2013年9月上牌的7座以下的非营运私家客车。
那么根据新规,六年内(即2015年9月及2017年9月)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期间车辆未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2019年9月仍需上线年检。
货车、面包车、公司注册车辆,均不在新规范围内。
9月21号货运新规
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了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禁止行驶公路,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限定标准,但超过相关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不得在该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限定标准,但超过相关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不得在该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
第二十八条煤炭、钢材、水泥、砂石、商品车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合格的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出场(站)货运车辆合法装载。
第二十九条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合法运输。道路运输企业是防止违法超限运输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车辆装载及运行全过程监控,防止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
2021年9月1日起丧葬费降低了吗
2021年丧葬费9月新规定具体是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遗属费)等三项待遇。
其中,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企业所在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
企业职工,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新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抚恤金,2021年9月1日后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在职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数来确定发放月数。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1年9月1号物业费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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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物业取消,新规出台
2021年物业取消,新规出台,据了解,2021年初全国多个城市物业出台了物业新规,今后以下三笔物业费业主不用再缴纳了。
1、物业不合理收费
对于物业自定的垃圾清运费、公摊耗能费、砸墙费等不合理的收费应坚决取消。如果有物业向你提出交“天然气开口费”,一定不要随便给他,这项费用已经包含在物业费中了,不需再次次缴纳。
2、配套设施不达标
如果业主在交房时发现,小区的配套设施跟开发商承诺的不符,并未达到房产合同上的标准,那么前期的公共服务费应该适当减免。
3、逾期交房所产生的物业费
一般现房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主要是期房。期房就是指正在建设,尚不可以交付使用的房子。购买期房的业主,一般都会和开发商签订好交房合同,如果到了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还没有交房则称为逾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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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号起物业费哪些可以不交
9月1号起物业费哪些可以不交,可以不交的物业费包括公摊耗能费、垃圾清运费、砸墙费等多项不合理的收费。
1、根据新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
2、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
3、坚决取消物业公司强制向业主收取的公摊耗能费、砸墙费、垃圾清运费、有偿服务费等不合理的自定收费项目,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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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号物业费全部取消
1、网传9月1号物业费全部取消,这并非真实,而是一个谣言。物业费的存在,是有它的意义,不可能全部取消。如果全部取消了物业费,是弊大于利,对业主未必有好处。
2、小区物业费是物业对该小区的公共设施、绿化、交通等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维修,同时还包括其他与居民相关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这笔费用一般由业主来缴纳。如果取消了物业费,物业怎样为业主提供相应服务?
3、9月1号只是取消了一部分的物业费,并不是说全部取消,像取消物业公司强制收取的公摊耗能费、砸墙费、垃圾清运费、有偿服务费等不合理的自定收费项目。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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